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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最新天气预警信息

伊通满族自治县,隶属于吉林省四平市,是吉林省唯一的一个满族自治县。“伊通”为满语音译,源于伊通河名,意为“宏大、汹涌之河”。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伊通河上游,省会长春市南面,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全境东西长76公里,南北宽66公里,幅员面积2527.1平方公里。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伊通满族自治县常住人口为331873人。 截至2021年10月,伊通县辖2街道,12镇,3乡。  最初于光绪八年(1882年)升为伊通州,宣统元年(1909年)升为伊通直隶州。1913年撤州建县。1988年8月30日,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 2016年11月,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018年12月29日,被国家民委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9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5%。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8.4%。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2%和7.8%。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解除雷电黄色预警[III级/较重]

发布日期:

2024-05-17 14:41:00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5月17日14时41分解除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说明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说明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解除雷电黄色预警[III级/较重]

发布日期:

2024-05-17 14:41:00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5月17日14时41分解除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说明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说明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伊通满族自治县主要区域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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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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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牧情谷旅游风景区预警信息
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满族博物馆预警信息

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地理环境介绍

  •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置境域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伊通河上游,省会长春市南面,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地理坐标为东经124°49'~125°46',北纬43°3'~43°38'。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7',北纬43°21',距省会长春市48公里。全境东西长76公里,南北宽66公里,幅员面积2527.1平方公里, 约占四平地区幅员面积14080平方公里的17.9%;约占吉林省总面积187400平方公里的1.35%。

  • 伊通满族自治县地形地貌

    伊通地处长白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东南部和西北部分属吉林哈达岭余脉和大黑山脉,多为连绵起伏的低山丘陵,占伊通满族自治县总面积的60.8%。境内最高点为河源镇青顶山,海拔611米。 中部、西部为伊通河与东辽河的冲积平原和侵蚀台地,地势大致由南向北倾斜。境内地貌按成因和形态可分6种类型。构造剥蚀低山:分布在西北部大黑山、东部碾子山和东南部青顶山一带,面积41平方公里。海拔高度为 500~611米,相对高差为221~313米。多陡坡峻岭。剥蚀丘陵:分布在南北两侧山区。风化厚度1~30米,海拔高度为275~500米,相对高差为50~150米。山体起伏较小,大部分丘陵较平缓,山顶呈浑圆状,山间谷地较发育。波状台地:分布于地堑平原中,台地面呈波状起伏,坡度甚小。在西南部小孤山、三道一带台地后缘冲沟较发育,并出现一些陡坎。台地海拔高度为223~270米,相对高差为10~20米。山前倾斜台地:属剥蚀堆积地形,分布于山间沟谷坡角地带和较大河谷上游的部分地段,其后部与丘陵相接。海拔高度为280~340米,相对高差为10~20米。河谷平原:分布于伊通河、孤山河、伊丹河等河流的河谷中,包括一级阶地和二级阶地的全部面积。一级阶地沿河床两侧分布,标高219~229米,低于二级阶地0.5~1.0米。县城就座落在一级阶地上。火山地貌:伊通境内有16座火山,呈两列分布于依兰──伊通断裂带的南端,即处在伊通断陷盆地内,海拔高度为225~430米,相对高差为15~150米不等。分布方向与断裂方向一致,即东北~西南走向。

  •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候

    日照: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18900千卡/平方厘米。其中以5月为最多,达14646千卡/平方厘米。在5~9月整个农作物生长期内,太阳总辐射量有64911千卡/平方厘米。气温:年平均气温5.5℃,最热的7月平均气温22.7℃,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17.1℃,年较差为39.8℃。极端最高气温35.5℃,出现在1972年7月18日;极端最低气温零下40. 2℃。霜期:多年平均初霜日9月23日,终霜日5月7日, 霜期长达227天,无霜期仅为138天。东南部山区的河源镇和营城子镇的部分地方,多在9月上旬见初霜, 次年5月中旬终霜,无霜期较县内中西部地区少15~20天。降水:伊通满族自治县年平均降水量为651.7毫米。 降水的年变率为18.5%。一年四季降水不均衡,春季降水91.3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4.4%。夏季降水414.1毫米, 占全年降水量的66.2%。秋季降水108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6.9%。冬季降水(雪)14.4毫米,仅占全年降水量的2.5%。风速:伊通满族自治县年平均风速为2.2米/秒,春季为4.3米/秒,夏季为2.6米/秒,秋季和冬季均为3.0米/秒。全年主要风向频率出现较多的是静风占19%,东南风占16%,西南风占11%。

  •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文

    伊通满族自治县有河流128条,分属松花江、辽河两个水系,跨东辽河、饮马河、辉发河三个流域。较大河流有伊通河、孤山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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